应对“反监督事件”的处置建议如下:
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。要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、厂务公开、村务公开以及各项办事公开制度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在不通知下属单位的情况下,进行便衣走访,并暗中拍照为证。开会严格要求下级职能部门认真接受监督,不搞形式主义。
立法部门加强立法。对于“反监督事件”进行法律约束,确保有法可依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让各部门引以为戒
领导重视,各部门间加强协调。让各部门互相监督,一个部门出现"反监督"行为,其余部门有连带责任;实行一把手负责制,建立和完善引咎辞职制度,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,出现“反监督”行为,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。
借助信息平台。向人民群众公布网上的举报渠道以及举报热线,发现“反监督”行为就直接向上级举报。
惩治措施。对于出现了“反监督”行为的部门,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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